2024广州优化调整公共汽车电车基础票价的通知(原文)

2024广州优化调整公共汽车电车基础票价的通知(原文)

穗发改规字〔2024〕6号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公共汽车电车基础票价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发展改革局、城市公共汽车电车线路运营企业:

为促进我市公共汽车电车(以下简称“公交”)行业稳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现将优化调整我市公交基础票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市本级定价权限的公交线路,即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及除自贸区南沙片区外的南沙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经营的公交客运编码线路(不含定制公交等特殊线路)。

二、票价类型及标准:我市公交线路基础票价分为日班车、夜班车和快车三种类型。

(一)日班车线路:全程营运里程20公里(含)以下票价为2元;20公里以上票价为3元。BRT线路执行一票制,票价2元。

(二)夜班车线路:全程营运里程21.49公里(含)以下票价为3元;21.49公里以上票价为4元。(备注:夜班车线路指线路编码以“夜”开头或有效文件列明的临时增开的夜间线路。日班车线路在夜间运营的,仍按日班车票价执行。)

(三)快车线路:票价按全程营运里程乘以0.283元/公里,四舍五入取整确定。

三、环线线路票价:单向环线按全程营运里程一半确定基础票价;双向环线按全程营运里程确定基础票价。

四、途经收费道路或桥梁的线路:乘客乘车经过路桥收费站加收1元,未经过的不加收。

五、线路里程及票价确定:公交企业负责公布线路全程营运里程并确定基础票价。里程存在争议需核定的,由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定并出具结果。

六、新增及存量旅游线路票价:本通知实施后,新增旅游观光线路、旅游线路、商务专线实行市场调节价;存量按公交客运编码的旅游线路(旅游观光线路)、商务专线,沿用原票价标准。

七、票价政策宣传及价格监督:公交企业需加强票价政策解释说明,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新制定或调整票价标准的,实施前需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区属线路票价: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及自贸区南沙片区公交线路票价机制,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负责制定。除自贸区南沙片区外,其余南沙区线路适用本通知。

九、实施日期及有效期: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政策,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广州市公交基础票价标准表

| 线路类型 | 票价标准(元/人次) | 全程营运里程(公里) |

|—|—|—|

| 日班车 | ≤20:2;>20:3 | ≤20;>20 |

| 夜班车 | ≤21.49:3;>21.49:4 | ≤21.49;>21.49 |

| 快车 | 全程营运里程×0.283元/公里,四舍五入取整 | – |

备注:快车线路指点对点营运,中途站不停靠的线路。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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